随着我国农业规模化经营、机械化生产水平不断提高,农民合作社、家庭农场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对大型农机具的需求也日益旺盛,但这类机械动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价格,让多数人无力承受。 针对这一情况,2015年8月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》,鼓励融资租赁公司支持现代农业发展,积开展面向种粮大户、家庭农场、农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租赁业务,解决农业大型机械、生产设备、加工设备购置更新资金不足问题。同年9月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》,明确提出支持设立面向“三农”、中小微企业的金融租赁公司,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发挥融资便利、期限灵活、财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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