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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兽医器械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

来源:中国杨凌农交所时间:2016/7/9 11:24:16打印收藏
原标题: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兽医器械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 山东、江苏、浙江、湖北、上海、广东、江西、山西、内蒙古、甘肃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畜牧兽医(农牧、农业)厅(局、委、办),兽医药品监察所: 为掌握当前我国兽医器械质量安全状况,我部决定于2016年7月―10月组织开展2016年兽医器械质量监督抽检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 一、组织实施 农业部兽医局负责制定兽医器械质量监督抽检计划,协调指导计划实施和抽检结果通报工作。兽医药品监察所负责兽医器械的抽样和检测工作。 二、抽检范围 (一)抽样范围 山东、江苏、浙江、湖北、上海、广东、江西、山西、内蒙古、甘肃等10个省(自治区、 ...  查看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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